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统筹加强宣传阵地管理,规范校内宣传横幅悬挂工作,营造健康有序、整洁文明的校园环境,根据学校统一部署,现对迎新期间横幅宣传作如下规定:
一、责任分工
1. 合肥校区大门广场、校园主干道、主建筑等主要公共区域的迎新横幅,由党委宣传部负责统一制作悬挂。
2.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的迎新横幅由各单位按照规范要求在相关工作场所或指定地点悬挂。
3. 宣城校区参照学校规定由校区管委会统一负责。
二、规范要求
1. 各单位原则上仅限在所属迎新接待处、报到处、办公和宿舍楼宇各悬挂一条横幅。悬挂应规范、端正,悬挂位置不得影响校内交通、室内通行和消防安全等。
2. 横幅内容须健康向上、用语准确、用字规范(参照附件)。
3. 横幅制作须统一标准,整洁有序,建议用红底黄字。
4. 幅面大小须与悬挂空间相协调。
5. 悬挂期间,使用单位要加强日常管理,及时更换破损横幅,保持横幅完整美观。
6. 迎新工作结束后,使用单位要及时拆除。悬挂时间一般不超过12天。
7. 具有商业性、经营性的宣传横幅未经批准一律不许在校园内悬挂。
党委宣传部
2020年8月25日